2014年广西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招聘公告(2)
七、考试
(一)笔试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发〔2011〕155号)规定,取得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可以直接进入面试。
应聘者持身份证和报名表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地点待通知。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并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
面试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1:3比例进行(免笔试人员不占用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比例)。
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三)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考核、体检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确定最终人选。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我中心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申请一次复检。
如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报考者(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十、办理聘用手续
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待遇与本中心编制外聘用人员一致。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2610929
监督电话:0771-281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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