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耀华中学招聘人员公告(2)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4年8月6日-8月10日
②应聘语文、数学学科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除外)由耀华中学校园网(http://www.yaohua.org)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毕的电子表格及电子简历一并发送至邮箱yh_zhaopin@126.com。
③应聘校医的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由耀华中学校园网(http://www.yaohua.org)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毕的电子表格及电子简历一并发送至邮箱yh_officexb@126.com。资格初审合格后,不经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时间由学校通知。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8月18-19日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06号 耀华中学院内
资格初审分学科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当时学校的通告。
应聘人员请携带:
①身份证(原件) ②学历证件
③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内容必须包括:政治面目,最高学历的入学、毕业时间)
④个人简历,及简历中提到的各类奖项或荣誉称号的原件。
⑤教师资格证(正在备考者,需提供已考科目成绩单)
以上材料校方只验不留。
3.通过初审的人员,由校方现场确认,并发放《准考证》。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未达到3:1时,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四)考试(2014年8月)
1.笔试: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60%, 综合知识占40%),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2.资格原件审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原件审核: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户口本、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
资格原件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从报考本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考察:
一是初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依据考官现场命题作答或展开讨论,由考官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现场表现给出分数;
二是模拟授课:考生将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情况给出分数;
三是答辩: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提出的相关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面试考察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三部分成绩2:5:3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进行合成,并于面试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校园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面试考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考察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
我校根据面试考察、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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