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株洲荷塘区招聘优秀教师公告(2)
3、报名方式:需本人到现场亲自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及任何形式的代报名。
4、确定开考岗位
招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3。未达到参考比例的,原则上不开考,但特殊职位,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缩减职数开考。
五、招聘方式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与面向荷塘区局聘教师招聘均设置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不分学科,笔试命题范围:①人文科学常识、中华传统文化、时事政治;②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③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语文即为同一岗位,面向荷塘区局聘教师语数英一组即为同一岗位,下同)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上(说)课和教学答辩的形式进行。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以应聘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如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予以淘汰,不统计总成绩,不纳入体检考察对象。
2、“绿色通道”引进优秀教师:只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时间: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笔试:8月11日上午9:00---11:00
面试:8月14日上午7:00
考试地点:红旗路小学
(2)面向荷塘区局聘教师:
笔试:8月11日下午2:30---4:30
面试:8月16日上午7:00
考试地点:红旗路小学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和荷塘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定向为农村学校录聘的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31-28477196
举报监督电话: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区人社局0731-28428415
区监察局0731-28428360
区教育局0731-28477040
本方案解释权属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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