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荣昌县事业单位招聘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告(3)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额在考核合格者当中按该岗位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同时,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应于政审考察时提供劳动合同、人事代理合同、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因考察不合格、资格复审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经荣昌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其缺额在考核合格者当中按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等相关事宜,可在登陆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荣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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