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岳阳平江县教育系统小学教师和幼儿园幼师招聘公告(2)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招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六、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
应聘对象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3个工作日内向教育局申请复查,请求批准后到指定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对象在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考核对象。
七、考核
对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和德、能、勤、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调查了解。考核合格者在平江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到教育局人事股签订聘用协议;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县教育局纪监室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八.聘用管理
县教育局与聘用对象依据国家人事政策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其中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内不得调动和借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签订续聘合同。在聘期内如出现被用人学校解聘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解聘情形,按合同规定,予以解聘;不如期到岗、自动离职的予以除名。
聘用人员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待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原从事过教育工作,需认定原有工龄的人员,原社保金由个人全额负担﹙含划转﹚,且在办理人事工资关系前,一并缴清。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高。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湘组发[2012]12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严肃进行处理。
附件:2014年平江县教育系统小学教师和幼儿园幼师招聘岗位表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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