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娄底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2)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的,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娄底市政府法制仲裁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娄底市政府法制办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为期五年的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内,被聘用者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和要求调离,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娄底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及要求;
娄底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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