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新乡市辉县市招聘教师153名公告(2)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比例为1:1.5)。面试方式是讲一节微型课,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以审查考生档案为主,并进行资格复查。
八、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依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辉县户籍优先、获奖情况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聘用或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辉县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岗位确定原则:被聘用人员,按专业岗位申报志愿,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岗位申报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对于空缺的岗位,采取第二轮申报岗位志愿办法确定人员,依次类推,直到岗位满员。
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含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市人事局 0373-6233226
市教育局 0373-6209106
监督电话: 市监察局 0373-6233044
辉县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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