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2)
十、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最高年龄等的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
2、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4、招聘信息查询:光明新区政府在线:www.szgm.gov.cn
咨询电话:88211506
附件:1.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4年8月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计划表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4年8月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