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韶关仁化县民政局招聘人员公告(2)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6353704。
(二)被聘用者与县民政局签订聘用合同,县人才服务中心鉴证。
(三)被聘用者按1.5万元/人/年起包干费用(含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经费由县财政核拨。从聘用的第二年起,在年人均包干费用1.5万元的基础上,每年人月均增加工资50元,不封顶。
(四)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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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民政局
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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