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遵义市新蒲新区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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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以及《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的有关规定,经新区党工委研究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新蒲新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岗位
此次共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详见附件《新蒲新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新蒲新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8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和证明材料。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大中专学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负责。
1、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4日—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
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人事科。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交报名费100元。
4、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3)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新蒲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备注栏的要求提供。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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