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娄底市农业技术管理处招聘公告(4)
如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十、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市农业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原有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十二、纪律要求
1、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报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与人员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市农业局公开招聘考试。
2、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参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联系人:喻丽红
联系电话:0738-8329395
2014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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