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2)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工资及福利待遇执行与学院在职人员同等标准,聘期内学院为应聘人员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聘期内,聘用人员可参加学院与省人社厅组织的辅导员公开招聘,如被录用并通过试用期考核,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
咨询电话:0731—84396565(学院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396502(学院纪检监察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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