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和市交通规划研究与信息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8665596、8633168、2265996;监督投诉电话:2265683。
附件:1.珠海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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