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清远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七、递补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放弃聘用的情况,可以在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凡经发文聘用人员,其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气象局网站(网址:http://www.qyqx.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十、其他
(一)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应聘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本公告由清远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清远市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新旧专业对照表
广东省清远市气象局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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