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越秀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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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小学教师9名(越秀区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参加本次公招)。具体参加招聘单位的简介请查阅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信息网。
一、招聘的职位及人数
小学教师9名(详见《2014年越秀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2009年省人民政府139号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从化)和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准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zgov/s2811/201403 /2632488.html);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资格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条件:
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同时具有应聘职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者)应聘条件(需同时具备):
(1)需同时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一致。
(2)应聘教师岗位应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3、年龄限3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各职位具体要求见《2014年越秀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通过考试拟聘用的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每个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
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至9月11日(星期四)下午17:00时。成功报名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考务费用每人50元。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7:00时。
网上报名时,填写具体应聘职位,请各位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附件1各校职位表中各职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社会人员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7:00时开始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 自行打印准考证。
对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教育局将其中招聘条件完全相同的岗位进行归并,归并后的岗位招聘人数和成功报考人数按照实际情况叠加,招聘岗位归并后其所属单位暂不作确定,待招聘工作完成后再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配;无法归并或归并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相应岗位。
(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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