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如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为拟定体检、考核的对象。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岗位不再递补。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对个别考核对象可采取走访毕业院校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示。
(六)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应接受事业单位岗前培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咨询电话: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161863、2161859
监督电话: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09609
附件:1.《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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