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东佛山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雇员招聘(2)
六、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批准雇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我单位与受雇人员签劳动合同,首聘劳动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
2014年佛山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雇员招聘报名表.docx
佛山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4年8月22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