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临汾尧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招聘人员公告(2)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考试的人员需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同时提供自行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未拿到毕业证的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递交《尧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后面的人员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
3、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三)考核、体检、公示
1、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笔试成绩再相同,需通过加试办法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经考核确定的合格人员,若本人主动提出退出,不得递补。
2、体检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发给体检通知书,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区人社局审批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
所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安排在临汾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要确保联系畅通。
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2228695 0357—2228694
如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2014年尧都区刘村等四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临汾市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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