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合同工招聘(2)
四、体检
依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管理与福利待遇
(一)体检合格者,聘用为洛浦街合同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二)各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为: 2200至2760元/月。
六、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洛浦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联系电话:347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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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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