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骨干教师公告(2)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
(二)聘用有关规定
对经聘用的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青办发〔2010〕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一)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有关考试信息在李沧区人才网(http://www.qdlcrc.com)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陆网站了解最新情况,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二)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明确相关事项
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咨询电话
李沧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监督电话:0532-8761078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2.2014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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