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泸州市纳溪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7.纳溪区新进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8.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
9.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10.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18日 (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资格审查合格后随即发放《准考证》。
3.报名地点:纳溪区教育局会议室。地址:纳溪区政府大院教育局;联系人:罗杰;联系电话:0830-4212407
4.报名时所需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是区外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期内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考核招聘;
(2)《泸州市纳溪区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3)报考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区外人员还需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职位有工作(从业)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直接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遇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情况确定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核采取量化计分。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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