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德阳市什邡市环境监测站招聘公告(2)
(五)资格终审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前,由什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终审,进入资格终审人员原系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当解除原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资格终审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新聘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管理。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实行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严肃招考风纪
督促诚信报考,狠抓考风考纪,打击弄虚作假,严防违规舞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把监管关口
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公招资格,若已被聘用则解除聘用。对违反相应规定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处理追责。
什邡市纪委(监察局),电话(0838)820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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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什邡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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