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泸州合江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人员公告(2)
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公示与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再办理聘用、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招聘单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员须提供真实考核招聘有关资料,如发现资料证照虚假、不符合职位条件或违反聘用政策法规规定,均可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
四、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5261276(县交运局)、5269814(县人社局)
附件:合江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交通运输局
2014年9月15日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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