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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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本次招聘涉及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一。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及职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
2.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3.符合公告规定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二、招聘原则、办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24日-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报名地点:鄞州区卫生局(鄞州中心区学士路1221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林老师0574-87418607,潘老师0574-87418609。
2、报名要求:应聘者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应聘者须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一个职位。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具体由区卫生局通知考生本人。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百分制。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4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4年9月2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 “2014年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公告”(下同)栏或鄞州卫生网(www.yzws.gov.cn)查询。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3倍(其中招聘指标3名及以上的按指标数2倍;不足倍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卫生局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该职位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区卫生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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