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考辅助聘员公告(2)
(四)体检、考核和公示
1.体检、考核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体检中途擅自离开体检场地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依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并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由区发改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核由区发改局办公室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拟雇用人选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公示7天。
(五)资格复核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发改局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并进行资格复审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查实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考辅助聘员职位表201409
附件3-招考辅助聘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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