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襄阳高新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三)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报考需要专业技术测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30%)。
(四)考核、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暂按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五)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审定考试成绩最优及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违纪违规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试用期为3个月,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订。聘用期满后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决定解聘或续聘。聘用人员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及津贴+绩效工资。
(一)基本工资及津贴。机关聘用人员按学历(博士比照正科级、硕士比照副科级、本科大专比照科员)确定首次工资及津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照学历或职称比照在职在岗人员确定。
聘用人员可比照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正常增资办法增长工资,即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可增加一级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根据受聘人员工作表现及年度考核情况提出意见报区党工委组织部(人事劳动保障局)按规定办理。
(二)绩效工资。每年底对聘用人员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年度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按不超过聘用人员当年基本工资及津贴的50%,由区党工委组织部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意见报党工委审定后发放。
咨询电话:0710-3321180-8622、3311954、15172577625。
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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