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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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责任意识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科类专业,建筑学优先;
3、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4、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5、男性,身心健康,年龄在30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
报名方式为个人自荐。应聘者可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及简历发送至wlxyrlzy@163.com或邮寄到湖北省荆州市郢都路27号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邮编:434020。
2、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根据应聘人员的条件,按照招聘名额的一定比例提出初选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
面试时提交书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和个人自荐材料原件(含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公开发表的文章及党员证明材料等)。
4、素质测试
学院组成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负责对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进行笔试、面试。
5、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的综合考评得分,由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提出拟聘人选。
6、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择优和双向选择原则,由学院确定聘用人选。
7、公示
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8、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按照学校接收毕业生程序签订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三、时间安排
1、报名:9月19日—9月24日15:00
2、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9月25日前
3、素质测试:9月30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确定拟聘人选:10月10日前
5、公示:10月15日前
6、签订聘用协议:10月20日前
特此公告。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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