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日照五莲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5名公告(3)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调动工作等事宜。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招聘单位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内容辅导。
本《简章》由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7986007(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633-5213553(五莲县监察局)
附件:1、山东省五莲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职位
2、山东省五莲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山东省五莲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中 共 五 莲 县 委 组 织 部
五莲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五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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