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政法学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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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创建于1955年7月,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省内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一所以法学为主,文、工、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多科性综合院校。2007年正式改建为山东政法学院,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并于2012年开始正式招生,成为我省历史上实现从本科教育跨越到硕士教育用时最短的高校。
学校现有茂岭、砚池、文东三个校区,主校区在茂岭校区,占地853亩,拥有12个教学单位,设有37个普通本、专科专业,涉及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五个学科门类,学校拥有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学校的法学学科是省属高校中首家全部拥有“三重点”建设项目的学科。学校现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首席专家2人,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9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入选山东省理论人才“百人工程”2人,专任教师中兼任律师的“双师型”教师100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100余名,校刊《政法论丛》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政法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14年7月底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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