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宿迁市宿豫区电子政务办公室招聘网络工作人员(2)
(三)笔试
笔试由宿豫区电子政务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卷面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由宿豫区电子政务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宿豫网和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体检由宿豫区电子政务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区电子政务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前,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考生须提供县(区)级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未按时提供上述所有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聘用审批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宿豫网、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被聘用人员聘用期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可续聘。基本工资2200元∕月,另加绩效考核工资。
宿豫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