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昌吉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32名(4)
4、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并经审核确认(报名成功后24小时内进行确认)后,即可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供缴费、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报考人员须持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上班时间)到笔试地点所在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见附件2)现场缴纳报名费、考务费用。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科40元。
5、发布报名人数:报名期间,每天将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各职位网上报名人数,并在11月7日发布各职位应参加笔试人数。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州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于10月27日10:00-11月7日19:00,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11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具体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两科。采取汉语命题、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要求: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具体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加分:
(1)族别为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在昌吉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8个月(按满月计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按照每服务一个月加0.2分进行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则加分。
5、笔试加分认定:
符合上述第(1)项加分条件的考生,根据报名信息直接给予加分,无需办理加分认定手续。不符合第(1)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已加分并入闱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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