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昌吉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32名(5)
符合上述第(2)(3)项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 11月10 日- 11月12日上班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加分认定手续。其中:
(1)“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自治州“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和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及协议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荣誉证书及地(州)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笔试成绩公布:11月17日,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通过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资格审查的时间为11月21日-11月2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班时间,地点详见附件2。
2、资格审查部门: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考生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资格审查人员确定: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入闱资格审查出现不合格的,在本职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具体招聘职位考生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成绩相同者占资格审查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资格审查者,一同入闱资格审查。
笔试有1门缺考或为零分的,均不进入资格审查。
4、考生须提供的资料: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表样详见附件3)、毕业证、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其中:
(1)户籍在外地暂未迁回、父母一方户籍属招聘职位要求范围的毕业生,须提供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2)夫妻一方为招聘单位归属地户籍的考生,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
(3)招聘单位驻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官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和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
(4)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发票和初审、复审均合格的资格审查表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40元。
6、报考昌吉州艺术剧院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于11月27日进行专业技能考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通过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按照具体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11月29日-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组织:按照招聘单位的归属,面试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携带上述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面试具体日程安排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当场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取消资格。报考昌吉州艺术剧院的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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