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中级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科目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在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仪态、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派人通过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原则上安排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省直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临沂市中丘路3号办公楼5楼组织人事处
邮编:276004 电话:0539-7162726
联系人:刘老师 文老师
E-mail:sdjtzzrsc@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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