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郑州新郑市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4)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考核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和相关的素质能力。因考核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专业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监督电话:0371—63206122
(六)聘用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人事手续。所有聘用人员由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派遣,若不服从派遣,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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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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