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南平政和县公务员局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工作人员公告(2)
五、考核和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人选进行考核。
因考核、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政和县公务员局网站公示7天后,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经审核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人事关系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代理。
受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除不可抗拒原因外)未到单位报到上班以及报到后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正式入编后,在政和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七、注意事项
1、报考前应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岗位要求后,再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本公告由政和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1、2014年政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2014年政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政和县公务员局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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