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警浙江省警卫局接收现役警官公告(2)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接收对象必须具备《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公政治
[2008]379号)中的下列条件: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4、29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2)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会计学、财务管理和计算机专业视力不低于4.3),男生身高不低于175厘米;
(3)其他条件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入围者将体检),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疾病,心理健康,五官端庄,体形协调,反应敏捷;
(4)体能和体重符合《公安警卫部队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在符合接收条件的基础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三、福利待遇
接收的大学生参加入警培训,培训合格后将办理入伍手续,下达任职授衔命令,享受现役军官同等政治待遇和薪金标准待遇等。本科学历大学生首次定职副连级、中尉警衔。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30日至12月10日
2、报名方法:将个人简历表(见附件)、近期免冠照和全身生活照建文件夹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压缩包命名方式:XX大学—XX专业—姓名。
3、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南山路8号,邮政编码:310007
联系人:王干事
咨询电话:0571-87287329,传真电话:0571-87287326
电子邮箱:2634331412@qq.com
附件:2015年浙江省警卫局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历表
浙江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
2014年9月26日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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