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永州市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7名(3)
(六)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县纪委、组织、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聘用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官方网站查看公告(简章)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组织和人事考试部门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四)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2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宁远县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本简章解释权归宁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聘咨询电话:0746—7667298
附件:
4、诚信考试承诺书
宁远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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