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福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笔试科目和地点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均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我市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全部不实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笔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公共题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相同时,经福鼎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其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报名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需经福鼎市公务员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2.对应考者进行体检和考核后,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合格放弃的,不予递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复退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需在11月12日-14日向福鼎市公务员局调配股提交相关材料,并注明报考岗位及代码,按有关规定笔试成绩给予加分,逾期责任自负。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运会以上运动员获奖者,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5.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6.整个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福鼎市公务员局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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