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十师北屯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十师北屯市人事局统筹安排,面试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注意事项
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费用40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4年12月2日在规定的地点集中,由十师北屯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十师北屯市人事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经考察后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体检合格的人员应填写《2014年十师北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3)。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时间为7天。
(八)录用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对招录职位的拟录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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