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南所属事业单位安阳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3)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满6年。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咨询电话:安阳职业技术学院(0372)2102266 2102265
刘老师 常老师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2209609
安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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