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浙江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第21号)(2)
五、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及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工作由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由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另行网上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考录相关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七、选择意向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市交通运输局按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入围选择的人员,入围人员按总成绩排名次序选择意向单位;入围人员不按规定参加选择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无人选择的岗位可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舟山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3220,监督电话:0580-228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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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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