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机关事业编招聘公告(2)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9.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2日至10月3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三)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s365.com.cn)相关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具体方法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查阅。2014年11月4日起开始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网络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0991-4606779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八、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天10:00至19:00)。已通过笔试成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规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另交3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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