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面试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排序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院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
考核采取调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经历经验、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首次聘期为3年。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福利待遇。学院给与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经费。在原单位担任系部(学院)领导职务的,试用期满后,竞聘学院相应岗位的优先考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7196585。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组织人事处307室。
邮编:25002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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