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经审批后可简化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岗位面试均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方式进行。试讲题目由学院指定,答辩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理论、专业知识等。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综合能力、教育教学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试讲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面试总成绩,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老师 李老师
联系方式:(0532)86051696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 编 : 2661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青岛酒店管理.xls
附件2: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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