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遵义凤冈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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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遵义凤冈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凤冈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凤冈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凤冈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其中:
1、县基层财政管理局4名;
2、县群众工作中心5名;
3、县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1名;
4、县对外宣传中心3名;
5、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凤冈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6日-1996年11月5日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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