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疆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地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
5.岗位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16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照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0日);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适用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资格审查者,一同入闱资格审查。
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布时间:2014年11月19日。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1月20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
2.资格审查地点:喀什市公安消防大队(喀什市世纪大道北路华电路口,火炬燃气站旁)
3.资格审查需带材料:
(1)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40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14年11月22日10:00-19:30(北京时间),各岗位具体面试时间以发布的面试日程安排表为准。
2.面试地点:喀什市公安消防大队(喀什市世纪大道北路华电路口,火炬燃气站旁)。
3.面试方式: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按照招聘岗位所需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入闱面试。
5.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专业技术岗位及工勤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50%+专业测试×50%)×60%=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加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的总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布时间:2014年11月22日。
(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评时间:2014年11月23日
2.体能测评地点:喀什地区体育运动学校
3.测评科目: 10米×5往返跑、1500米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4.测评标准:
30岁(含)以下,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1500米跑:男≤8′,女≤9′;俯卧撑(男)≥40个,仰卧起(女)≥30个。
31岁(含)以上,10米×5往返跑:男≤18″,女≤20″;1500米跑:男≤9′,女≤10′;俯卧撑(男)≥30个,仰卧起(女)≥20个。
面试合格人员入闱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宣布,一项体能测试科目不合格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七)体检
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地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体检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从体能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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