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15人
推荐课程:2015年公安边防招生考试名师辅导课程
海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是一支担负着防火、灭火、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的公安现役部队,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维护海南社会政治稳定、建设“平安海南”做出了积极贡献。随着海南经济的蓬勃发展,我们需要更多高素质的人才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担负起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发展重任,为海南经济发展提供良好安全保障,热诚欢迎有志献身消防事业的青年学子到海南消防部队建功立业!
一、接收专业及数量
新闻学2人、广播电视新闻学1人、汉语言文学1人、社会工作1人、思想政治教育1人、环境科学1人、化学工程与工艺2人、油气储运工程1人、航海技术1人、轮机工程1人、会计学1人、审计学2人。
二、接收条件
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接收国家“985”、“211”工程高校为主,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条件: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二)学历条件: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身体素质: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裸眼视力在4.6以上。
(四)年龄条件:24周岁以下。大学期间曾经服现役的,年龄可放宽2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接收
(一)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
(二)在校学习期间曾服役的毕业生;
(三)在相关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