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镇江扬中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2)
五、考核、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扬中市卫生局网站、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和录用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扬中市卫生局 0511-88350766
13952905995、13775306456
扬中市人民医院 0511-88322460、13912118779
监督电话:扬中市纪委 0511-88392626
扬中市人社局 0511-88332609
扬中市卫生局 0511-88336690
附1:扬中市人民医院201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 下载附件>>
附2:扬中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下载附件>>
扬中市卫生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