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江苏苏州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111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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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下半年江苏苏州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111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吴中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11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须为苏州市区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为苏州市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5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5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15日后出生)。
(四)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全日制国内高校毕业生和2014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2014年尚不能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夫妻另一方、父母户籍符合岗位户籍要求者),不受户籍限制。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4年11月15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能提供养老金缴费证明的,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人员在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上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11月10日12:00—11月14日12: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现场资格核审确认及交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11月15日(星期六)8:30—16: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审核分招聘单位初审和人社局复审二步进行。
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报名者自行网上打印报名确认表一份,在报名确认表上相应位置张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分二步进行,第一步:报名者先凭签字确认后的网上报名表、应聘材料原件(所有原件都须同时准备一份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回)至相应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招聘单位在报名确认表签字盖章。第二步:凭招聘单位盖章的报名确认表及应聘材料至人社局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由人社局工作人员在报名确认表签字确认。资格审核中,专业要求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年9月版)》为依据。
3、交费:经招聘单位初审、人社局复审后,凭盖章签字的确认表至相应的交费处进行报名交费,交完费后将报名资料交至报名资料收缴处,并领取报名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