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南通滨海园区诚聘招商英才公告(2)
(五)考察
南通滨海园区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
(六)体检与聘用
1、体检。南通滨海园区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2、聘用。根据考试情况,择优录取。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履行试用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
四、其他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南通滨海园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15962986028,传真:81680226,邮编:226333,监督电话:808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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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南通滨海园区诚聘招商英才报名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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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滨海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11月4日